武汉无权起诉足协 国际足联成为救命稻草
其他 [ 2008-10-8 12:31:09 ] 来源:ESPNSTAR.COM.CN 作者:艾钦锐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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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现在的武汉光谷已经从一只温顺可爱的小兔子变成了会咬人会踢人的“咬人兔”,面对足协的取消注册资格,罚款30万人民币的严厉处罚,武汉光谷依然强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但武汉却已经上了不归路,想诉诸法律门都没有。
  
  中国足协章程中第86条明确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俱乐部,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也就是说武汉不能控告足协,只能通过有效途径提交仲裁委员会接受仲裁。
  
  在中国足协章程“第87条中国足球协会规定”中规定:“中国足球协会各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中国足球协会、其它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的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 也就是说如果武汉对纪律委员会处罚有异议,他们只能向足协的诉讼委员会提起诉讼,而无权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
  
  仅仅这两条就已经阻止了武汉光谷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而武汉所剩的唯一希望就是通过国际足联的仲裁来解决此事,在足协章程里明确指出,“中国足球协会及其成员在对仲裁委员会人选有异议时,将接受国际足联执委会指定的仲裁委员会,并保证遵守该委员会的裁决。”也就是说武汉在总局斡旋无望的情况下,唯一的方法就是向国际足联的冲裁委员会通报提出仲裁。
  
  搞中国足球就要遵守中国足球的有关规章制度,既然参与就要遵循,这也是为什么足协与武汉的退赛时间没有演化成篮协与凤铝之间的法律官司。武汉总经理一直宣称不排除对薄公堂,“我们一直在做准备工作,研究所有事情的可能。如果中国足协在此事上的行为确实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地方,我们会诉诸法律。”同时在多个场合表示“我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但他的话是那么的有气无力,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存在武汉方面早就该对薄公堂了,还用现在这样一直宣称对薄公堂却迟迟没有动静?
  
  足协的一直强硬现在看来是有理有据,现在武汉光谷有机会来挑战一下足协的权威,去国际足联仲裁,但结果不可预测,只能希望中国的“博斯曼”能有好运,为中国足球的未来谋一份力,做一次炮灰。
  
(责任编辑:艾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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